根据《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》(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):
最高支付限额:一个自然年度内,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(即2500元以内的纳入保障范围,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)。
参保人员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,优先按门诊慢特病政策予以保障,超出门诊慢特病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,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予以保障。参保人员日间手术及住院期间,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及门诊慢特病待遇。中医药日间诊疗纳入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支付范围限额内,起付标准、报销比例执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标准。
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、医用耗材、诊疗项目目录管理的规定。
>>《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》